增值税更新于 2026年8月10日
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企业的增值税额外抵扣优惠是否保留?
根据哈萨克斯坦新《税法典》,针对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额外抵扣优惠继续保留。由于增值税税率提高至16%,可计入抵扣的额外增值税金额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至80%。
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额外抵扣优惠是否继续保留?
答:
是的,针对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额外抵扣优惠继续保留。
同时,由于新《税法典》将增值税基本税率提高至16%,相应调整了额外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比例。
具体而言:
- 原规定: 可额外计入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为 70%;
- 新规定: 可额外计入抵扣的增值税金额提高至 80%。
因此,新《税法典》不仅保留了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还相应提高了额外抵扣比例,以适应增值税税率上调后的税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