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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更新于 2026年8月18日

2025年第四季度采购、2026年才开具电子发票,应按12%还是16%抵扣增值税?

如果商品或服务交易发生日期属于2025年第四季度,即使相关电子发票(ЭСФ)在2026年才开具,仍应适用2025年有效的增值税税率,即12%,而不是2026年的16%税率。判断适用税率的关键是营业额发生日期,而非电子发票的开具年份。

2025年第四季度采购商品和服务,但电子发票在2026年才开具,增值税应按12%还是16%抵扣?

答:

如果相关交易的营业额发生日期(дата совершения оборота)属于2025年第四季度,那么即使电子发票(ЭСФ)是在2026年开具,也应适用2025年有效的增值税税率,即12%。

因此:

  • 营业额发生时间:2025年第四季度;
  • 电子发票开具时间:2026年;
  • 适用增值税税率:12%,而不是16%。

也就是说,根据该问答,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关键是营业额发生日期。只要营业额发生在2025年,就按照2025年有效的12%增值税税率开具相关ЭСФ并进行相应处理。

资料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委员会(КГД МФ Р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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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布日期: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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